- 四种道理 → 四種道理
- 萬事萬物之存在或變化, 皆有其依准的法則, 大略別之, 可分為觀待、 作用、 證成、 法爾等四種。 《解深密經》卷五, 載此四種道理為: 一、 觀待道理, 又稱相待道理。 言諸行之所生要待眾緣, 譬如發芽, 鬚待種子、 時節、 水田等緣。 二、 作用道理, 又稱因果道理。 譬如眼等諸根為眼識等之所依而有作用, 色等諸境為眼識等之所緣而有作用。 三、 證成道理, 又稱成就道理。 謂由現量、 比量及聖教量而證明成立之道理。 如‘諸行無常’、 ‘諸法無我’等。 四、 法爾道理, 又稱法然道理。 指不論如來出世、 或不出世, 本來即存在於法界的自爾道理。 譬如火之能燒、 水之能潤。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